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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新世纪 牙科分离剂 150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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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嘉械备20140010号
品  牌:
上海新世纪
规  格:
150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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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名称: 牙科分离剂 150mL 商品编号: 161-FLJ150
生产企业名称: 上海新世纪齿科材料有限公司 产品标准: 沪嘉械备20140010号
注册证有效期: 永久 医械类别: I
包装方式: 150mL/瓶 医械类号: 永久
商品最小包装单位: 注册证号: 沪嘉械备20140010号
是否需要医疗机构资质: 适用范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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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BC-161-FLJ150_02.pngLBC-161-FLJ150_03.png

150mL

.产品用途

本产品主要成为为藻酸盐。外观颜色均匀,无分层和明显沉淀;动力粘度不小于350里泊;薄膜均匀无破裂,并在沸水和室温树脂单体中不溶解。


二. 使用范围

用于在石膏与石膏之间或石膏与树脂之间形成隔离膜,使材料之间不发生粘接。


三. 使用方法

以清洁的毛笔货脱脂棉花蘸取牙科分离剂少许,均匀地涂布于石膏模型的表面,略待片刻干燥后即能进行填胶。


四.注意事项

1.涂布牙科分离剂时,按顺序均匀涂一层即可,不宜用力来回涂擦,否则可能将已形成的不溶性海藻酸钙膜擦掉;

2.涂布牙科分离剂前,树脂应该已达到面团期,同时要将模型表面的水分及残余模型蜡彻底清除。否则,未达到面团期的树脂与水接触,有可能使聚合后的树脂变色,表面发生龟裂;

3.本产品口腔科专用辅料,口腔医疗关系者使用;

4.如肉眼发现有异物等,请勿使用;

5.避免儿童触及;

6.请勿用手直接接触液体,勿使液体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。如接触到皮肤,应立即用清水洗干净。若不慎溅入眼内时,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洗净,并接受眼科医生诊断;

7.本品及其包装可作一般废弃物处理;

8.勿将本品用于说明书用途以外的场合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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